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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人力资源代理】2023河北邢台市新河县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30人公告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1-11|浏览次数:227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幼儿园教师招聘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30名。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邢人社办[2023]7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

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共计30名人事代理幼儿教师。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的方式。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幼教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新河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具有新河县户籍。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30日后出生),凡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公告首日。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6、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但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以报考,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合同。(1)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且满足学历要求的;(2)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专业对口(对口专业:学前教育类、幼儿教育类),且满足学历要求的。

7.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新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

五、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30日通过新河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教文广体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地址:新河县新兴街与文化路交叉口新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至1月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现场报名、初审、领取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报名。

(2)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认真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及张贴小二寸蓝底照片,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报名。

(3)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领取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程序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其他岗位合并使用。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自愿选择更改或放弃报名。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文广体和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相关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及教文广体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各岗位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新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文广体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前往报名地点自行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相关通知在人社局、教文广体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

4.面试工作采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的方式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5.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人社局、教文广体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由教文广体和旅游局申请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关系,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待遇等,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正式幼儿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3.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由教文广体和旅游局与本人签订见习岗位合同,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之日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否则解除合同。

八、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十、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十一、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新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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